創 業 守 則(2010年修訂版)
創業就業,前途由此開始
創業部門主任:巡音巡邏長
創業五守:
1. 在此區創業者需付100Ω牌照費用
2. 所開的店鋪類型沒有限制,並均可重複
3. 關閉店鋪不收取費用,但重開每次收費100Ω;刪除店鋪不得重開
4. 每位良好市民只能開辦最多3間店鋪
(不良市民除外,但最好小心警犬的出現…)
5. 凌日動漫保留最後決定權
創業牌照:
無論你的店鋪類型是什麼都必須付100Ω牌照費用,
付費地址全壇各地有有設,
請按這裡前往創業咨詢部門。
一旦獲批,
將會得到營業牌照,
請所有合法店鋪把營業牌照掛於店鋪門外。
如欲自行做自已獨一無二的牌照需付額外金額100Ω。
無牌營業者罰款另議。
於本創業守則修訂前的店鋪可免付牌照費用。
SAMPLE:
店員招聘:
招聘店員的店主請付店員最低工資50Ω,
轉賬工作可由銀負責,
但請店主自行清楚列明價錢。
價錢金額:
貨品金額可由免費服務至100Ω收費,
免費服務者同樣需要付營業牌照費用。
以上規條違規者罰款可由100Ω至500Ω,
三次違規者將面臨停牌的危機。
規條即日生效。
巡音巡邏長
30-9-2010修訂